关于实施珠海市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珠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培养一批研究型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基本精神,加快实施《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的意见》关于培养出一批具有教育家素质的校长与教师的目标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在省内外具有较大教育影响、在市内起到显著专业引领作用的卓越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实施珠海市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参照国家教育部《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提出的“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四个基本理念,遵循现代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律和路径,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坚持理论学习、实践观摩与自主探究相结合,坚持个人发展与团队提高相结合,发挥卓越教师在学校、区域及全市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二、培养目标
围绕“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学术能力”四个维度制订卓越教师的培养目标。第一,专业理念与师德维度,具有堪称表率的职业道德修养,高度认同教师的专业性,对学生的成长和学习规律有深入理解,具有较高的团队领导力。第二,专业知识维度,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熟悉素质教育的核心概念与实践技能,掌握学科的知识体系与获取知识的方法,能运用学科知识解决常见的实践问题,深入领会学科的课程标准,熟练掌握学科课程资源开发的方法与技术。第三,专业能力维度,能够针对不同学力层次的学生开发适合的教学设计,针对课堂中学生差异进行有效教学,掌握多元教育评价方法与技术,能够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开展高水平行动研究,形成较好的实践反思能力,通过实践反思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素养。第四,学术能力维度,熟练运用主要教育研究方法对课堂教学中的困惑与问题展开探讨,熟悉教育科研课题的一般程序与方法,熟悉教育研究论文的撰写规范与技巧,能够在学科类或教育综合类重要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
三、培养途径
加强与国内知名教师发展机构之间的合作,邀请教师发展机构为我市卓越教师培养对象量身设计一套有针对性的课程体系。加强与国内知名中小学校之间的合作,组织卓越教师培养对象进行实践观摩并参与日常教学。组织卓越教师培养对象到国内其它教育发达地区进行游学、交流、巡讲等。支持卓越教师培养对象结合自身实际,申报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开展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组织卓越教师培养对象参加国内高水平学术研讨会,汲取学术研究前沿成果,系统地展示自己的教育教学成果。组织卓越教师培养对象深入我市中小学校,充当专业引领者角色,在帮助同行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实现自我提升。
四、培养周期
以3年为一个周期,2014年10月正式启动第一期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于2017年10月结束。
五、考核机制
注重量化考评与质性评价相结合,加强对卓越教师培养对象专业成长的过程管理与终期考核。第一,量化考评,主要从两个大方面进行,即市外的影响力指标与市内的引领力指标,影响力指标将被分解为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市外讲课、大型研讨会发言、市外媒体有关报道等,引领力指标将被分解为市内公开课、建设学科团队、组织学科研讨会、指导青年教师等。第二,质性评价,以建立卓越教师培养对象成长档案袋为主,记录每位培养对象的成长过程,记录专家对培养对象的评价,收入培养对象所在学校、同行、学生及其它相关人的评价,收入教师发展机构、跟岗学校对培养对象的评价,等等。
六、名额分配
第一期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培养对象为30人,只进行总量控制,从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者中择优选拔,不考虑区域、学校、学科之间的平衡。
七、选拔范围与程序
(一)选拔范围
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在岗教师,除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资格、身体等条件外,申报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45周岁以下;
(2)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3)10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4)担任3学年以上班主任工作;
(5)教学业绩出色,在学科同行中有较高认可度;
(6)学术能力出色,有重要论文(著)发表或出版。
(二)选拔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同行推荐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途径进行选拔,经组织审核后确定最终名单。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直属学校要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抓紧时间在本区、本校进行组织、发动与择优推荐,把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顺利实施。
(二)上报材料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直属学校要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加具意见,于9月2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送市教育研究中心教育科学研究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到E-Mail:zhuhaijiaokeyan@163.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121410,联系地址: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4号楼505。
***:1、珠海市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申报表
2、珠海市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
3、珠海市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个人专业发展方案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