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商务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州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州商务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州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按州府办发电[2009]172号文件精神,2009年10月21日至26日,州商务局联合财政、工商、质监、公安、税务等部门组成督促检查组,对全州9县(市、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及汽车以旧换新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实地抽查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汽车摩托车销售企业、废旧金属回收点、财政补贴兑付点、家电下乡直补试点企业。
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州家电下乡工作通过半年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州已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627个,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州各乡镇的销售网络,县级覆盖率100%,乡镇覆盖率92.4%,村级覆盖率12%。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效果明显,截止10月26日,全州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2445台(件),销售金额4635.8万元;已兑付家电下乡产品补贴19763台(件),兑付率61%,兑付补贴金额397.6万元。全州已销售汽车摩托车25078辆,销售金额18622.71万元,已兑付汽车摩托车补贴2135.21万元。全州家电汽车摩托车累计销售金额23258.51万元,累计兑付补贴资金2532.81万元。为“扩内需,保增长,保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通过检查,我州目前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及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销售网络建设存在布局不平衡现象,交通不太便利的乡镇布点较少,少数销售网点有待规范,销售信息录入不及时;汽车摩托车经销商未实行备案制,给日常监管带来极大不便,销售信息统计较困难。
二、财政补贴兑现手续复杂,兑现速度慢。
三、税收管理和***方面,由于汽车摩托车销售未实行登记备案,产品也没有最高限价,只实行财政补贴封顶,商家在销售摩托车时部分存在高卖低开现象,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四、废旧金属回收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存在无证经营现象;二是回收点超经营范围;三是收购点无收购台帐,收购物资未进行登记;四是不少回收点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摩托车,倒买倒卖“五大总成”及零配件;五是非法出售拼装和报废车,无牌无证车辆在城乡结合部、矿区、农村仍然存在;六是大部分县市打击报废汽车非法回收拆解工作力度不够。
五、摩托车落户问题,由于农民办理落户手续费用远远高于财政给予的补贴,因此农民不愿入户,无证驾驶现象较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