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房屋租赁管理局重拳出击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
福田区房屋租赁管理局“重拳出击”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
随着福田区经济快速增长,流动人口不断涌入,房屋租赁市场活跃,在福田区除城中村外的房屋租赁大都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搓合,而这类房屋租赁合同有很多并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为促进此类租赁行为纳管率的提高,落实《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报送中介材料的工作迫在眉睫。
4月16日,福田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在福田区委党校开展法律培训活动,对辖区三百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按时报送租赁中介业务法律宣传,全面开展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规范整治行动。
为了方便房地产经纪机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报送流程,福田区房屋租赁管理局集中开展培训活动。活动聘请专业律师向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人详细讲解了相关法规规定;福田区局业务人员向到会人员介绍了向管理部门报送租赁中介业务的操作流程。
从五月份开始,福田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将全面开展对中介房屋租赁业务完成后材料信息报送检查,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报送工作的监管,对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不及时报送行为进行查处,发现一宗,处罚一宗,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及时报送房屋租赁中介业务将处于每宗三千元处罚。通过加大查处力度,让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主动全面报送租赁中介业务,大幅度提高房地产经纪机构报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