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福田管理局关于滨河地区法定图则0510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深圳市经济计划干部培训中心申请调整B123-0005宗地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商业办公用地。该事项涉及[滨河地区]法定图则05-10地块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B123-0005宗地地处华强南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东北侧,北临华阳街,南临滨河大道,大部分位于[滨河地区]法定图则(2001年)05-10地块。05-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市属办公用地(GIC11),地块面积2056平方米,容积率3.8,备注为现状保留;宗地北侧和南侧有少量用地位于规划道路和规划公共绿地内。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滨河地区]法定图则05-10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规划调整后05-10地块用地面积为205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用地(C1),容积率为3.8,备注为现状保留。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金田路2006号福田街道办一楼大厅
4、项目现场
地址:福田区华强南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东北侧,华阳街以南鹏福楼前。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网站(原第一直属管理局网址)
http://zsy.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9月3日至2016年10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福田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福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3139422
特此通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
201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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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地区]法定图则05-10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