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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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0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11日-2020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三期工程项目 |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上河街166号,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现有场地内 | 南京泽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南京泽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315899.7万元,在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现有院区内扩建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三期工程项目。本次扩建项目包括新建工程、改造工程、拆除工程和临时配套工程四部分,其中新建工程包括新增床位700张,新建一栋综合病房楼、门(急)诊楼及连廊、行政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245742平方米;改造工程包括改造原门(急)诊楼、配套用房及绿化景观,改造总面积约20712平方米;拆除工程包括拆除感染门(急)诊大楼、后勤综合楼(培训楼)、能源中心和高压氧舱(120)等原有配套用房,拆除总建筑面积约9584平方米;临时配套工程包括新建临时过渡用房约2500平方米,临时能源中心900平方米。扩建完成后,全院总床位数将达到1500张、门急诊量增加至5000人次/日。 | 废水: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最终排入长江。 废气:能源中心(锅炉房)设置6台低氮燃烧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烟道引至综合病房楼顶高空排放,排放高度约80m;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行政综合楼楼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单位加盖密闭,产生的氨和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收集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收集至1.5m高排气口排放;检验科设置通风橱,过滤吸附处理后引至综合病房楼楼顶高空排放。 噪声:本次扩建前后医院噪声源变化不大,对外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为减少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综合病房楼在设计时将病房楼等需要保持安静的敏感建筑尽可能布置在远离西侧临312国道的一侧,临路一侧布置为办公室。临路一侧的办公室设置双层隔声玻璃,提高加工精度,减小门窗缝隙,将外环境对拟建综合病房楼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固废: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污泥委托南京汇和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其他: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氯酸钠、盐酸和液氧,根据环境风险判定结果,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环境风险较小,建设单位通过强化对危险物质的控制措施,同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相关部门意见: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浦行审投字〔2019〕78号) |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不予批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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