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再次提高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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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近日,巴中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再次提高巴中市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其中,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由1795元提高到1952元,每人每月提高157元;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由1436元提高到1562元,每人每月提高126元;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由1077元提高到1171元,每人每月提高94元。该标准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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