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60701号建议答复的函
刘权辉等9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龙华新区樟坑径下围工业区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所提的樟坑径下围工业区位于龙华新区观湖办事处环观南路北侧、石皮山公园西侧,现状基本为已建工业区。根据在编的《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2014年公示版),片区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及道路用地,备注现状保留。片区图则公示期间,已收集到调整该片工业用地功能的公示意见。目前,市规划国土委正结合总体规划布局、新区工作部署、相关政策规定及配套设施承载力等内容对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事宜进行研究论证,整体方案将上报法定图则委员会审批。
二、涉及旧工业区城市更新改造年限的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14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4〕8号)的相关要求,旧住宅区申请拆除重建的,建筑物建成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20年;旧工业区、旧商业区申请拆除重建的,建筑物建成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15年。同时,为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括展产业发展空间,我市鼓励旧工业区在满足结构安全和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开展以综合整治为主,融合功能改变、加建扩建、局部拆建等方式的城市更新,此类综合整治城市更新对旧工业区地上建筑物建成时间的要求是不少于10年。
三、新区鼓励支持旧工业区转型升级,根据《深圳市龙华新区党工委 深圳市龙华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空间保障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深龙华发[2015]3号),严格控制工业改居住、工业改商业项目,鼓励工改工项目。建议结合地块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城市更新方式,新区将在城市更新项目推进过程中给予政策指导与支持。
专此函致。
(联系人:陈钰辉,联系电话:23336560)
深圳市龙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