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等事项作出决定
12月26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崔世刚主持召开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翠芳、曹燕红、刘岳生、徐红怡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成立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处的决定、关于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以及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议程、预备活动和预备会议安排。会议还听取了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处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大会有关文件草案。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定于12月28日至12月29日召开,于12月28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会期含预备会议为2天。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7年区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依法作出决议,批准了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7年区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增创黄埔发展新优势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的相关初审意见。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决议相关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制定战略性规划并分步实施,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新业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议案决议的各项要求得到落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工作报告、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并从专项工作绩效情况、履职部门履职情况、综合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评议(满意度测评)。两项专项工作报告的测评结果为通过。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章登明等辞去区一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以及区法院有关工作人员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黄埔区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17年黄埔区十件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一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以及关于区一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副区长黄建强,区法院院长杜传杰,区检察院检察长陈焯霖,区政府办及区公安分局、财政局、环保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人,区人大各街道工委、九龙镇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机关处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