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花都区来穗人员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报名即将启动
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报名即将启动
2017年花都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将于4月5日正式接受网上报名申请。近日,我区出台《花都区2017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就有关积分入学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家长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选择适合的途径申请入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精神,我区必须首先保障每年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非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如果非穗籍适龄儿童确实需在花都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可根据“多渠道、分步骤”的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途径申请入学:
(1)符合当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中广州市政策性借读生条件(含人才绿卡)或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可直接持有关证明文件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
(2)属于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可参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向属地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申请入学;
(3)不属于以上入学范围,但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可为随迁子女提出积分申请入学;
(4)联系民办学校入读。申请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为孩子报读民办学校来解决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申请积分入学
需具备三项必备条件
据介绍,今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区积分入学仍须满足三项必备条件: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我市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之一。即可为适龄子女提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申请。
积分申请入学仅开放公办学校
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除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外,对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目前只开放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简称“起始年级”)。因此,提出积分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符合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应届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的年龄条件。超过7周岁儿童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医院出具的延迟入学证明。
据悉,积分入学申请将统一通过花都区来穗局网站(http://www.huadu.gov.cn/web/hdlsj/sy/)进行,花都区教育局网站提供入口链接到花都区来穗局,每年于启动积分申请入学时开通,接受报名。申请人可上网填报申请信息,之后有关的工作交由各职能部门后台审核数据、计算机统一计算积分、统一排序、统一录取,完成积分申请入学的审核和学位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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