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举办全市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培训班
《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通过,自施行。为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结合我局2016年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业务培训计划,至28日,我局在从化举办全市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人员培训班,陈迅副局长出席培训活动并作开班动员讲话,全市各区及所属镇街调处办工作人员共70多人参加培训。培训班由我局法规处处长张艳珍主持,邀请了省政府林权争议调处办副处长邓焕清、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吴娘镇、市律师协会律师国刚等分别进行了题为“林权争议调处管辖与调处程序”、“从行政复议的角度谈条例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调处山林权属争议的作用”的授课。我局法规处调研员陈先仁也在培训班上作了题为“坚持法治思维方式化解林权争议矛盾”的授课。本次培训,通过对《条例》以及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有力促进了《条例》的贯彻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