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肇庆市高要区民政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肇庆市高要区民政局是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职能工作。同时,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民政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优抚安置股、救灾救济股、基层建设股、社会福利事务股、区划地名股7个业务股、室。(行政编制19人、实有17人)。同时,下设市民间组织管理中心(编制3人、实有3人)、市社会福利院(编制5人、实有5人)、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编制5人、实有5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3人、实有3人)、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编制2人、实有1人)、市民政福利荣福园(编制3人、实有2人)等6个股级事业单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拟我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各类合法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评烈评残,维护和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等工作。
(四)按政策规定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役义务兵和士官、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及管理工作。
(五)协调农村救灾工作和组织城乡、农村社会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乡镇政务公开和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城镇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社区建设协调工作。
(七)负责行政区划的变更和地名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八)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九)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指导镇、村殡改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十)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福利事业单位、福利企业和开展社区福利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城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十三)做好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做好服务基层和联系点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决算说明
收入决算总规模、各项收入决算。格式如下:
2014年收入决算1145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57.05万元,其他收入___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2014年支出决算1145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457.05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53.85万元,占_4_%,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2.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___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1003.2万元,占_96_%,主要支出项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