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协调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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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为提高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切实解决住房困难问题,12月9日上午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珙县住建城管局对重点优抚对象曾昌华进行公租房协调。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珙县住建城管局详细询问了解曾昌华近况,表示将积极为他协调申请公租房以解决他的居住困难问题。
根据《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同等条件下以家庭为单位优先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申请住房保障的优抚家庭,依法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等待遇,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租赁补贴或农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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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04:22:3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