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筠连镇联络村羊子洞灰岩采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文本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筠连县筠连镇联络村羊子洞灰岩采石场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筠连县筠连镇联络村
4、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在筠连县筠连镇联络村进行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矿区位于筠连县城205°方向,直线距离约5km,隶属宜宾市筠连县筠连镇联络村。矿区中心点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4°27′34″,北纬:28°09′30″。矿区通过约4km 的乡村公路(020乡道)与省道(S206)相连,东至筠连镇6.6Km,运输条件较好。矿区面积为0.0397km2,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允许开采标高为+687m~615m,生产规模为25万吨/年(符合川安监〔2014〕17号文、省规划、市规划最低开采规模要求)。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开采工程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符合筠连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的建设开发将不可避免地对区域生态、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和声环境质量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完善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弃渣场和矿山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采矿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
本项目建设及营运产生的废水,禁止直接排放至河道,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收利用,自然降水需另设计雨水收集系统,减少水土流失;严禁向河岸倾倒弃土,科学合理规划弃渣场,弃土必须严格堆放至弃渣场;避免弃土随雨水冲刷流失至河道,公路宽滩河岸一侧不设临时堆场等场地;必须注重景观协调性保护,项目开采前应在区域附近的公路北侧建立绿化带,注重乔、灌、草结合,树种、草种应选土著种。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只要切实做好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必须严格落实项目开采设计方案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风险防范和生态影响减缓措施,以将项目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程度降至最低限度,并为环境所接受,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及工程附近的单位、团体。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本项目的态度;
(2)对本项目建设所在区域的生态、水、气、声、固废等环境质量的看法,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3)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稿见本网页***1,纸质稿存于公示单位处;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见本网页***2。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筠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筠连镇惠民街26号1幢
联系人:黄宇
联系电话:151*******42
邮箱:45782512qq.com
邮编:***5250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138号环建大厦
联系人:徐建
联系电话:189****3361
邮箱:scyibin2006@126.com
邮编:636600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及时间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反馈调查问卷、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其他方式向公示单位及环评单位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反馈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