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环保系统十项措施加强环境保护
10月31日,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十项措施,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以加快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市环保系统将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切实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全面提升环境预警应急能力,大力加强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加快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强化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和考核。
据悉,下一步市环保系统将加强引用水源保护,组织开展一次新闻督查;严格执行环评制度,组织开展一次建设项目清理;加强污染总量减排,组织开展一次核查核算;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组织开展一次督查;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开展一次清查整顿;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创建一批生态镇(村);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应急演练;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