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仪陇县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川办函〔2014〕117号) 要求,县政府决定开展仪陇县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国、省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对象和范围
按照国、省要求,本次调查将在全国各县(市、区)抽取约1400万人,全省抽取80余万人,全市抽取约5万人,我县将抽取约40个调查小区8000余人,调查对象为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三、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为贯彻国省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县公安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县国土局负责相关基础地图资料的提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提供出生和死亡人口等资料;县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区划变更等资料;县财政局负责调查经费的预算。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机构,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五、经费保障
本次调查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仪陇县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
***
仪陇县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 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永福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朱 波 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吴显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明荣 公安局副政委
罗 敏 县国土局副局长
漆昌荣 县财政局副局长
阳书林 县民政局副局长
何兆兵 县卫计局副局长
何登富 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总统计师何登富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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