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湖区违法建筑安全纳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解读
《罗湖区违法建筑安全纳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于2019年1月31日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工作方案的制定为我区开展违法建筑安全纳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现将工作方案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市查违办关于印发深圳市2018年度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共同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查违〔2018〕173号)要求,市查违办将违法建筑安全纳管情况纳入2018年度查违工作共同责任考核。此外,《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2018年“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委办函〔2018〕34号)亦将违法建筑安全纳管专项行动列为十大专项行动之一。
二、目标任务
针对全区存量违法建筑基本情况进行清查,对违建房屋结构、地质灾害及危险边坡、消防安全等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并于2019年4月底前将相关数据全部录入违建安全纳管系统。各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各街道办事处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分重点、分批次进行整治,并将整治情况报送至罗湖区“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及时更新违建安全纳管数据,负责违建安全纳管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三、制定过程
2018年12月初,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牵头拟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议;
2018年12月底,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根据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2019年1月,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提请区政府印发《工作方案》。
四、主要内容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任务的时间节点,在采集全区存量违法建筑的基本数据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开展存量违建房屋结构、地质灾害及危险边坡、消防安全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于2019年4月底前将相关数据全部录入违建安全纳管系统。各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各街道办事处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分重点、分批次进行整治,并将整治情况报送至罗湖区“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及时更新违建安全纳管数据,负责违建安全纳管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