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1.受理、审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申请,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制发文件,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示。
2.受理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变更登记;收回(换发)代理记账许可证。
3.受理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撤销)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
4.受理代理记账机构在本行政区域设立的分支机构备案登记。
5.受理代理记账机构在本行政区域设立的分支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变更登记。
6.受理代理记账机构跨原行政审批部门管辖地,迁入办公地点为本行政区域的变更登记;办理移交迁出本行政区域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信息及材料至迁入地行政审批部门。
7.办理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注销手续,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予以公告。
8.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以上行政审批行为结果的相关信息向有关平台公示、公告、登载和向监管部门的推送。
9.依据相关规定,落实代理记账资格批准环节的联合惩戒。
联系电话:029-87110469
办理窗口:周至县政务服务中心87号窗口
办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太白北路与环城北路交汇处西南侧周至县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