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28丹东线海阳乳山界至大辛家西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要求,烟台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山东省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G228丹东线海阳乳山界至大辛家西段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建设项目名称:G228丹东线海阳乳山界至大辛家西段工程建设项目概要:拟建项目地处烟台海阳市境内,路线起点位于海阳市桃源村东的G228丹东线拟建乳山口大桥终点。终点位于大辛家村西的X091凤鲁线(海翔路)与核电一路交叉口。路线自起起点向西从虎头湾影视基地北侧穿过,经桃园村南,在桃源村西接X091后一直沿老路展线,途径方里、小摊、大辛家西至终点。推荐方案路线长11.41公里,路基土石方599.4千立方米;路基排水与防护429.7百立方米;路面234.7千平方米;小桥233米/9座;平面交叉11处。全线永久占地51.4890公顷(新增永久占地44.3610公顷,老路占地7.1280公顷)。估算总投资为34518.5万元。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1.征地拆迁及补偿情况的防范措施(1)征地补偿永久占用的土地的补偿费用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的规定执行。补偿费用由当地政府管理和监督使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耕地改良、改造或新垦,以有效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临时占地以租借方式取得使用权,按当年市场价格给予土地所有者适当的经济补偿。(2)拆迁安置拆迁补偿费标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分片区计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178号)的规定执行。拆迁房屋采用货币补偿或房屋重建方式;被拆迁居民采取货币安置、农业安置、养老保险安置方式。拆迁补偿、拆迁安置专项资金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直接兑付至被征地拆迁单位、个人的账户或由当地政府管理和监督使用,专款专用。
2.环境影响防范措施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执行,分阶段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方案,做到防治结合,改善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把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项目在设计、施工阶段严格按照环保等相关部门提出的降低环境影响的措施执行;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若有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的,需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取得其谅解;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保护周围环境;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设置隔声林、隔声墙(窗)等降噪措施,不得随意更改;主要敏感点同时辅以限制车速、设禁鸣笛标志等措施。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山东省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366号联系人:侯莹邮编:250102联系电话:0531-82316675,电子邮箱:sdglsjzx@vip.163.com。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