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落实教育资助政策今年春季学期累计受益学生4100多人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我区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安排2018年春季学期助学金260万元,累计受益学生4100多人,切实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让每一个孩子都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
近年来,芝罘区积极落实各项助学政策,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构建了涵盖学前、义务、高中等各阶段教育的全方位资助体系,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补助水平,帮助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出台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资助对象为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面为普惠园在园幼儿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设立义务教育助学金专款。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芝罘区年安排资金约20万元,年资助义务段困难学生约2000人次。落实高中助学金政策,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制度,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下步,芝罘区继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资金审批拨付程序,为广大贫困学生提供基本生活学习保障,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孙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