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组织对重金属类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日前,为进一步加强对含重金属类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确保市区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区环保局于4月初开始组织对全区重金属类危险废物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范围主要包括:贵金属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电子元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电池制造等6个行业中含重金属(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类各种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单位。 重点现场检查相关单位是否建立含重金属类危险废物产生台帐和利用、处置记录,是否制定含重金属类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是否建有符合相关标准的含重金属类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产生的含重金属类危险废物是否纳入集中无害化处置,或者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委托处理处置含重金属类危险废物的单位,是否依法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从事含重金属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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