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六项举措惠及民生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抓办案、抓服务上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门槛,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今年将采取以下六项举措:
一是将公证纳入法律援助体系。按照《山东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要求,明确公证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任务,全市每名执业公证员每年至少要办理2件以上的法律援助案件。
二是大力推行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工作。在全市选择9个管理规范、信誉较好的律师事务所,赋予它们受理审查法律援助案件的职能,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使法律援助更加方便困难群众。
三是积极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要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执业五年以上的律师每人每年必须承办2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发挥资深律师的示范效应,带动广大律师投身法律援助事业。
四是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将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和调解组织调解结案纳入法律援助体系,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
五是开展残疾人、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专项活动。结合助残日、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加大对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援助力度,集中办理残疾人、老年人维权案件。
六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联络站、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加强与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沟通协调,建立会商协调机制,互通信息,引导和规范社团组织利用现有维权机构和资源参与提供一定范围和形式的法律援助,鼓励和支持法律援助志愿者承办与自身工作能力相适应的法律援助案件,缓解供需矛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