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人民法院多项措施提升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
今年以来,东营区法院以提升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为着力点,结合“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采取多项措施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成效显著。1-9月份,东营区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619件,其中自动履行2072件,标的额2.51亿元,案件自动履行率达79.11%,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
一是提高全局意识。坚持将能动司法、和谐司法的理念贯穿于法院工作始终,不以简单结案为工作终点,增强服务全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推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重点在立案、调解、制作裁判文书、判后答疑等环节增强干警的全局意识和执行意识,高度重视并有效提升案件的自动履行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二是加大保全力度。在立案时,及时对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提示,增强当事人的财产保全意识;对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积极正确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对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依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1-9月份,共采取财产保全措施574次,为案件的调解和自动履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强化督促引导。在案件立、送、审各阶段,突出调解优先,在力促调解结案的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注重判后释法答疑,落实案件追踪、回访制度,将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工作延伸到结案后、执行前,确保不留真空期,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力争让当事人在服判息诉中自动履行义务。
四是借助多方参与。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组织和基层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运用乡情民俗、法理道德疏导当事的人的思想症结,及时准确了解当事人对法院案件审理和执行情况的反馈意见,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增强矛盾化解的成效,减少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对抗,不断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