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东营市十强高新技术企业和十新科技型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东营市“十强”高新技术企业和“十新”科技型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示范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型企业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开展东营市2018年度“十强”高新技术企业和“十新”科技型企业评选工作。主要从创新能力、产出、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价。
一、评选范围
(一)“十强”高新技术企业评选范围
1.2018年度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2.参评企业需同时满足利税率2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上。
(二)“十新”科技型企业评选范围
1.2017年以来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型企业(不含高企);
2.参评企业主要业务(服务)技术领域在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http://zwfw.sd.gov.cn/art/2017/3/23/art_1684_791.html)范围内,且利润率30%以上。
二、评价指标
(一)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十强”主要评价指标:
1.创新能力:截止到2018年底累计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或软件著作权知识产权数量进行加权计算,主要反映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研发投入占比: 2018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3.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工业总产值是指2018年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反映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
4.利润率:2018年净利润与产品销售收入之比,主要反映科技型企业主导产品的附加值。
(二)科技型企业“十新”主要评价指标:
1.创新能力:截止到2018年底累计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或软件著作权知识产权数量进行加权计算,主要反映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研发投入占比: 2018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3.利润率:2018年净利润与产品销售收入之比,主要反映科技型企业主导产品的附加值。
4.成长性:由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计算,主要反映科技型企业经营能力发展状况。
三、相关要求
1.参评企业需填报双十强科技型企业参评表(***1、***2,加盖企业公章),其中参加“十强”高新技术企业评选的企业上报数据需和科技部火炬统计系统2018年度报告数据一致。参加“十新”科技型企评选的企业需提供有关数据证明材料。
2.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进行初审并核实填报数据的真实性。每个县区参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各限报10家。请于2019年2月28日前上报推荐函和汇总表(***3),电子版报送至dysjhk@163.com。
***:1.“十强”高新技术企业参评表
2.“十新”科技型企业参评表
3.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