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房产管理局房屋产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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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以下房屋权属证已由所有权人登报挂失、作废,并申请补发新证。根据建设部令第99号《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现就有关房屋权属事宜公告如下:
1、孟香梅丢失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嵩山路字第0166号;
2、陈福焕丢失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文环路字第0019号;
3、东营市物资总公司邵广兰丢失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济南路字第114023号;
4、杨东华丢失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北二路字第0794号。
以上房产如无异议,准予补发新证。所有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东营市房产管理局
2006年3月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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