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三举措开展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县2016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清理领导小组及审查工作小组,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构建由县政府主导、财政部门协作、县级部门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扎实推进。二是严格工作落实。按照“摸清底数、严格清理、统筹使用”的工作原则,要求预算单位对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开展自查梳理,上报《平阴县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统计表》,确保帐表一致。局业务科室根据预算单位上报情况对各自对口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发挥审查工作小组职能作用,采取***或调帐等方式,逐个部门、逐个项目、逐笔资金进行拉网式排查分析,清理甄别,并分门别类提出清理意见,确保不同资金性质和项目类型的资金分类处理、无死角、无遗漏、及时回收。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密切与县监察、审计部门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共同做好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回收工作。对于隐藏结余资金的行为,一旦发现,下年预算安排时将减少项目资金安排。对县级部门违反管理办法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