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单位:
十一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保持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节日期间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各企业要切实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同时要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确保生产安全有序。各企业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活动,检查要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措施有力,切忌走形式、走过场。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要结合单位实际,切实抓好重点工艺流程和场所的安全管理,尤其是拥有重大危险源和生产工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点监管企业,要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成立专门检查小组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暂时无法排除的要采取悬挂警示牌等警示措施,并张贴公告限期内整改。其他企业要针对自身实际,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
三、加强值班值宿,完善应急救援体系。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宿制度,严格落实好内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现场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各企业单位要严格制定和完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体系,节日期间,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保证拿得出、用得上,同时,企业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莱芜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