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四个一批增加农村特殊群体幸福感
⑴农村低保人员兜底一批。将扶贫对象分为“A、B、C”三类,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不能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脱贫的特困家庭纳入A类低保户;对重病、重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纳入B类低保户;对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保标准线,纳入C类对象。⑵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一批。依托木鱼、乐安、关庄、凉水等敬老院建立农村区域性养老中心,开展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对集中供养人员每月给予500元,对分散供养人员每月给予400元。⑶贫困残疾人扶助一批。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标准以国定贫困线与该对象年收入的差额为准发放,2018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 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助一批。落实政府代缴政策,按100元/人.年的标准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