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会议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做好2021年度文明单位预申报工作,4月25日上午,天桥区召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会议。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刘仁东主持会议。
会上,刘仁东宣读并解读了新修订的《济南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
张建明在讲话中指出,创建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细胞工程”。全区各级文明单位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基层疫情防控、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在全区营造了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张建明强调,要发挥出各级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中的示范作用,各单位要对自身的创建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要对照创建标准,从整体谋划上、实际行动上将创建文明单位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研究举措,抓好落实;要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抓好典型示范引领。
张建明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提前谋划,明确创建工作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重要举措;要加强建设管理,树牢底线思维,强化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推动各级各部门常态长效提升创建标准;要加强宣传引导,着力宣传文明创建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宣传各级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广泛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载体,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
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区税务局、黄河河务局分管负责同志;部分驻区企业文明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