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三举措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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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一是完善供养服务管理设施。对全州113 所敬老院开展自查,投入867.52万元对敬老院的生活设施、消防设施进行配备完善。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行集中管理,如兴义市将19 所敬老院整合为10 所,打造成“酒店式”住所。二是设立特困人员供养专门机构。各县(市)在社会救助局设特困供养管理服务中心,每所敬老院核定2 至3 名编制,全州共解决事业编制162名;明确特困供养机构责任,乡镇敬老院由县特困供养管理服务中心下派人员进行管理,县级特困供养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总法人。三是完善救助供养制度。出台全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确定全州特困供养对象***75 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核定,现每月保障标准在700 元左右,前三季度共发放特困供养金2283.9 万元,有效保障特困人员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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