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在粤可参加社保
1月8日上午,广东省社保局、广州社保中心和番禺区人社局在祈福新邨联合举办港澳居民在粤参保现场宣传活动。
“港澳居民在内地如何办理参保缴费”“在内地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每月要交多少钱”“港澳居民如何办理养老金申领”……针对系列热点问题,本次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播放宣传片、派发宣传册、安排业务骨干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港澳居民参保政策和办事流程,让在穗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全面了解内地社保是什么、怎么办、如何领。
近年来,区人社局积极参与“湾区社保服务通”建设,支持港澳居民在穗灵活就业,保障在穗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在参保缴费、领取待遇等方面与内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同时不断强化经办服务能力,以实实在在的服务举措推动大湾区社保衔接。全面推进社保业务下放街镇,港澳参保群众可就近在16个街镇任一网点办理社保业务。港澳社保业务网办程度不断深化,“广东人社”App已上线15个社保服务事项,对接“穗好办”App服务事项12个,已实现港澳各类业务查询打印及受理经办100%全网办。
据区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番禺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按以下三种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单位就业人员应依法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自雇人士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就业的港澳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缴费登记,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自雇人士和居住未就业的港澳居民本人通过粤税通、粤省事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港澳居民的待遇享受条件和内地居民的待遇享受条件一致。目前番禺区港澳居民就业参保人数1384人。
(转自番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