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
本网讯 近日,县国税局召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国税局征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家税务局的部署,从2012年12月1日起,全县从事陆路交通运输服务、水路交通运输服务、航空交通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导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的纳税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据了解,营改增工作的推进,对推动我县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对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县国税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领导与责任分工,加强税收宣传与纳税辅导,确保纳入营改增的试点纳税人2012年11月15日能够领购***,2012年12月1日顺利开具***,2013年1月1日正常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