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新区财政局完善产业基金申报制度助力区域产业集聚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洋河新区产业发展基金拟投资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尽快将新区产业政策落地生效,今年以来洋河新区财政局结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从支持方向、申报组织、考核奖惩3个方面完善市产业发展基金拟投资项目申报机制,先后出台了《宿迁洋河新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宿迁市洋河新区产业发展基金拟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查要点》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助力打造“全市最优营商环境”。
洋河新区产业发展基金是“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政府投资基金,主要目的是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产业集聚和发展。其中《宿迁市洋河新区产业发展基金审查要点》明确,区产业发展基金拟投资项目应当符合洋河产业发展方向,或者对新区相关产业发展有重要带动和引领作用。项目要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和较为明朗的市场前景;洋河新区产业发展基金投资后预期能为项目产值带来较大提升。
按照区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要求,各片区应根据辖内主导产业发展实际情况,深度挖掘项目资金需求,建立申报洋河新区产业发展基金拟投资项目管理库;进一步加强申报拟投资项目甄别研判,提高项目质量。区经发局在招商项目过程中,要注重利用基金管理人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对项目进行甄别和筛选,提高招商项目质量。区社会事业局要主动与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对接,挖掘农业项目资源,助力洋河新区乡村产业振兴。区有关部门在帮办和服务企业工作中也应加强项目信息搜集,对需要申请区产业发展基金投资的项目初步调研后,向区产业发展基金进行推荐。(财政局 胡方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