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2021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服务外包项
为及时规范病死畜禽,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海陵区农业农村局就2021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服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
HLDJ2020002
三、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由中标人从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将病死动物收集转运至集中处理中心,按照无害化处理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2、无害化处理工作要求
(1)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的选址与布局符合《动物防疫条例审查办法》的规定要求;并按照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等法定要求建设工业化处置设施进行处理,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设施齐全,能彻底消灭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所携带的病原体,有效防治环境污染。
(2)中标人根据采购方的通知要求及时安排好车辆、人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到采购方收集点装运病死动物。及时收集并运输至集中处理中心,收集和运输过程严格做好封闭处理和个人防护,装运车辆确保不渗漏,收集和运输人员按采购方要求做好信息登记、数据汇总、电子档案和台账资料,确保病死动物不得流入其他渠道。并在交接手续上签字确认。
(3)有与病死动物收集处理业务量相适应的收集处理队伍。有针对本项目的完善的管理制度、收集处理方案。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岗位职责明确,操作规程规范,管理制度完善。人员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要求保证通讯畅通,并做到节假日不缺岗。
②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无害化处理操作规程,规范票据填写。
③工作中碰到问题要及时反映给监督单位。
④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感染。
⑤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解聘外还要追究责任。
⑥终止或解除合同需办理工作交接、归还所有票据。
⑦自觉接受检查和监督。
(4)中标人包装清运畜禽尸体的箱体需密封,防止污水或臭气泄漏;每次清理完毕,运输工具应彻底进行清洗和消毒。
(5)集中处理:采用高温高压化制的原理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必须严格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要求,确保对处理标的物进行100%高温高压化制处理,不得转移处理,更不得出售,否则,承担一切后果。必须确保经无害化处理的产品(动物油脂、残渣)不流入食品和动物饲料加工企业。如有违反,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6)中标人在工作过程中,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动物发病死亡情况,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二)具体要求
1、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接到病死动物后,电话要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收集点进行收集。
2、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安排专门车辆和人员,负责对病死动物进行运输处理,运输车和人员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3、运输车辆应密闭、耐腐蚀、防渗漏,安装有GPS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设备;满足海陵服务需求,确保至少两辆投入本项目。
4、中标单位在收集点及养殖场(户)收集、装卸时要和官方兽医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并及时做好消毒转运工作。
(三)其他
1、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标准
动物种类 | 单位 | 价格 |
猪(≧50公分) | 头 | 40元 |
猪(<50公分) | 头 | 30元 |
羊 | 只 | 40元 |
牛 | 头 | 800元 |
家禽 | 只 | 4.00元 |
备注:报价明细不得超过表一标准,超过预算明细者视为无效投标。
2、中标人必须按项目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及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处理设备等,按投标文件中所述人员投入计划、协调和服务计划开展本项目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证工作开展进度,服务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要求
报价里含税费、含运输费、售后服务费。
六、投标文件要求
(一)原则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当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不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报价文件内容
1、投标承诺函(格式见***1)。
2、投标报价文件(分别就单个品种和总标的进行报价)。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2)。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查询截屏,附“基础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截图。
8、《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资质的有关证件材料(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条件提供)。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授权材料、产品批准文书、产品说明书、其他地区公开招标中标证明材料等)。
(三)文件装订要求
1、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提供的文件材料是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标准“与原件一致”字样。
3、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标准页码,一式二份。
4、投标文件应密封,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方于2020年11月3日前提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快递送达或当面递交。
3、不接受递交时间、密封情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文件:
a.单个品种报价和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b.因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c.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
d.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e.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
f.与采购要求有重大偏离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要求的。
g.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与投标相关违法违规活动的。
八、评标方式
1、投标达到3家开标比价。
2、符合招标文件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经审核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只有两家时,则本次采购由评标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程序。当经审核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只有一家时,则本次采购由评标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泰州市海陵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材料送达或邮寄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A座内
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下午3点00分
邮编:225300
联系人:孙 侃
联系电话:0523-86272110;133****7766
***:1. 投标承诺函.doc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