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探索建立跨界信访联动机制
环境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热点,环境污染与损害后果往往会超出县域,危害到其他县域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妥善解决环境污染侵害其他县域群众利益,有力化解诉前生态环境矛盾纠纷,福泉市借省法院在我市设立生态环保法庭为契机,探索建立跨界信访联动机制,做好相邻两县、市交界区域环境保护信访工作,建立“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联防联治”的环境联动合作关系,尽力把环保纠纷化解在信访阶段,目前已和瓮安县建立信访联动机制。主要从三个方面推动基层环境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一是查访。两地工作人员要深入基层,立足基层,要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全覆盖环境信访纠纷隐患排查,不漏一件,不漏一人,重点对交界河流、污染面广的重污染企业排查。对有上访苗头性,倾向性的案件要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清楚、动机知晓,动向掌握,两县对排查信息共享,配合做好思想工作,将可能上访的事件消除。 二是公正、高效、便捷。处理县域间的生态环境维权信访案件时,应做到客观公正、高效运行、信息共享、相互监督,除个别疑难或涉及面较广需要延期办理的外,应当限时办结完毕。以提高两地政府的公信力,让群众在生态环境维权路上,信赖政府,切实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以防污治污、环境执法、环境监测联动为主,兼顾环境信息、环保宣教和环境科技等环保领域为辅,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主动与其他县对接,必要时请求其他县环保部门配合执法检查,共同探索和执行高效的环境监管机制,共同打击跨界环境污染行为,强化导致环境矛盾纠纷的源头遏制、排查和打击,使跨界环境信访有人管,有人办、办得好,真正的维护好跨界群众的环境权益,保护好跨界区域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