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玄武门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各社区: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街道研究同意,成立玄武门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未保组),现将街道未保组工作职责、组成人员和工作规则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街道未保组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服务体系,落实“坚持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切实保护街道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督导检查、执法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做好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未成年人保护有关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秦 洁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单 斌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委 员:王 兵 街道民生保障部副部长
谢鹏程 街道党政综合部副部长
王洪香 街道发展服务部副部长
喻 钺 街道平安建设部副部长
姚伟正 街道城市管理部副部长
唐万东 玄武门派出所副所长
张 惠 玄武门社区卫生院副院长
钱 敏 公教一村社区主任
于英梅 台城花园社区主任
陈奋勤 天山路社区主任
姜余霞 百子亭社区主任
童 怡 大树根社区主任
戴喜琳 廖家巷社区主任
三、其他事项
1、街道未保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民生保障部,主要承担街道未保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落实区未保委议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单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街道民生保障部副部长王兵同志担任。街道未保组设联络员,由各社区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街道未保组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各成员单位提出,报街道未保组办公室备案。
2、街道未保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在街道未保组会议召开之前,可由街道未保组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区未保委下发的议题和需提交区未保委议定的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街道未保组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街道未保委。街道未保组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重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开展督办,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各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街道未保组提出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街道未保组会议,认真落实街道未保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街道未保组作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街道未保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玄武区人民政府玄武门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