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司法局四强化做好特殊人群管控
为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切实有效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和后续照管对象的安全稳定,玄武区司法局采取“四个强化”措施,做好建党100周年“三类”特殊人群的稳控工作。
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组织各司法所开展安全稳定大排查,对“三类”特殊人群逐一到户、到单位开展走访谈话,做到排查全覆盖、全员过堂无死角。准确掌握“三类”特殊人群思想动态是否稳定,家庭关系是否融洽,社会交往是否正常,是否有具有违法犯罪倾向,是否涉黑涉恶、涉邪涉毒、涉债涉访等特殊情况。在大排查大走访基础上,认真开展研判分析,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落实帮教、明确责任,切实将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强化监管巡查,做到建党百年期间监管不间断。特殊时期实施值班备勤和“日报告”工作制度。通过加大信息化巡查力度和频次,充分运用系统定位平台、矫务通、微信群等技防平台,灵活采用微信实时定位、位置共享、视频通话等实时核查手段,构建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动态核查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发挥信息化监管的效能,从而准确掌握人员动态,确保人员可管可控。
三是强化刑罚执行,维护社区矫正工作权威。对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进入特定场所、变更居住地等事由,提高审批权限,严把审核关。对确需请假外出的,严格按照流程审批办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告知外出期间应注意和防范的事项,避免社区矫正对象因外出脱管失控,引发突发事件的现象发生;对私自外出、故意逃避监管等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行为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固定其违规证据,提出处罚建议,切实维护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是强化教育帮扶,确保“三类”特殊人群安全稳定。组织开展好社区矫正对象党史教育,对矫正对象制定符合实际的帮扶措施,对各类人群实施精准矫治。重申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及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注意事项进行,重点提醒无证、酒(醉)后驾驶机动车辆、***、暴力讨债等易发的违法犯罪现象。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必接必送”重点帮教对象“无缝”衔接,得到妥善安置,严防脱管漏管。对“三无”、生活确有困难的人员,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和发动社会各界,深入开展帮扶助困,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安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