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区人大第114号关于明廉秀水社区老旧小区外墙保温建议的办理复文
代表姓名: 郑超
建议编号: 区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114号
主要内容:
皇姑区明廉街道秀水社区内的老旧小区(老工属小区)多栋居民楼外墙保温一直没有做。周边的居民楼的外墙保温都已进行完,群众意见较大。了解到现在沈阳市暖房工程已经结束,此项工作归区小区办负责,考虑到现居民反映比较强烈,特向皇姑区政府、小区办提出建议。
建议:皇姑区小区办在资金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逐步完成秀水社区老旧小区的外墙保温工程,或现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能否制定一个工程规划,向老百姓解释清楚,让群众满意放心。
承办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经办人姓名: 侯建民
联系方式: 024-86056278
办复情况:
关于您的建议中提出的“关于明廉秀水社区老旧小区外墙保温的建议”的建议收悉,各级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专人对此情况进行了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意见非常好,非常及时。
由于政策调整,全市已不再集中成片专项制定暖房工程计划,暖房工作或将体现在老旧小区的改造上,改造什么项目会向居民征求意见,即:修什么、怎么修。然后上报政府确定。具悉您所建议的问题暂未列入计划。
房产局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已采纳您的建议,积极向政府建议纳入下一个年度计划。
感谢您对皇姑区房产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代表意见: 满意
办复日期: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