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珠海市文明行为条例贯彻
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4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珠海高新区开展《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珠海市文明行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金鼎市场、珠海高新宝龙广场和罗西尼工业旅游景区,详细了解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点位落实《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珠海市文明行为条例》的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形成精神文明建设新气象,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助推珠海高质量发展。要充分认识《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重要意义,建立联动机制,对标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推动各项规定落地落实。要扩大《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珠海市文明行为条例》宣传覆盖面,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引导市民群众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要加大执法力度,聚焦重点领域,不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整治处罚和曝光力度,让文明行为成为全体市民的行动自觉,大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