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6月21日,辽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英才,副主任杜素红、徐显义、杨建华、赵多清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作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成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曾宪继、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积极引导宗教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在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加强教职人员管理,强化宗教场所建设,规范宗教日常活动,发挥宗教慈善爱国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维护了宗教和顺稳定,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会议要求,县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组织领导制度;要加大宣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加强宗教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确保宗教活动有序进行。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人事任免另发)
依据《辽阳县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规定》,新当选的领导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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