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集中约谈一批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负责人
9月2日,市委召集市教育局、交产集团、暖心公司、净土文化传媒公司、政投代建公司、公共安全服务公司、拉萨布达拉旅游文化集团、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桑旦林寺管委会、热振寺管委会、波多寺管委会、塔玉贡康管委会、米琼日寺管委会、雄色寺管委会、多吉林寺管委会、羊八井寺管委会党组织负责人,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集中约谈。
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庄红翔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家民通报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督查情况。
通报指出,23家被巡察党组织共接收反馈问题467条,完成整改404条,完成率87%;立行立改问题124条,完成整改121条,整改率98%;建立完善制度226条。但仍然存在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会议强调,整改过程中容不得半点虚假,绝对不是“雨过地皮湿”,不要企图在整改过程中打折扣、“和稀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要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全力推动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把党组(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用好巡察成果。
会议要求,各党组(党委)要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意识,党组(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抓整改,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市委统战部、市国资委要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下去,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推动整改落实。对于仍然存在不重视整改、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文字整改等情形的,将会严肃追责问责。
市属国有企业和寺庙管委会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陈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