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南石头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关于采购用于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容器服务项
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现对采购用于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容器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或参选方通过资格审核后, 南石头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将组织评审委员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以综合评审方式就价格、技术、商务、质量和数量等方面进行评审,选取项目受委托方。
一、项目名称: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关于采购用于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容器服务项目。
二、招标方: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联系人:曾娜;联系电话:84350948。
三、项目概况: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关
于采购用于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容器(附1)服务项目,主要采购适合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使用的1、塑料可回收物收集桶(主要材质:高密度聚乙烯、6寸静音轮子;物料规格:1210mm×760mm×1050mm),2、折叠可回收物投放车(主要材质:201号不锈钢圆管,管厚1mm、管径25mm、4寸静音轮子、牛津布;物料规格:1000mm×800mm×790mm),3、有害垃圾收集挂桶(主要材质:1.5mm冷轧钢;物料规格:400mm×200mm×600mm)进行采购。
四、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采购项目招受委托方1个;
(二)招标内容: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关于采购用于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容器服务项目,数量 1 个;
(三)采购控制价:人民币94550元(大写:玖万肆仟伍佰伍拾零元零角零分整),含税,其中包括:采购塑料可回收物收集桶51100元;折叠可回收物投放车20700元;有害垃圾收集挂桶22750元。
五、服务地点及完成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为南石头街道行政管理范围内。完成服务时间为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计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报名时间及需递交的材料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时须递交材料: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声明(附2)(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无需密封),以及根据上述第三点“项目概况”内的各类物料样板各一件,在报名递交材料的同时一并递交(注:带备A4纸大小,且印有“**公司/厂样板”字样的纸张,准备配合现场拍摄使用)。
投标时须递交材料:接到招标方通知后,投标/参选方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将有效的投标/参选价格(后附填写表格样式)、技术、商务、质量和数量等(密封好)材料,带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配合综合评审工作。
对没能按时按点递交投标/参选材料的投标/参选方,招标方有权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视其主动放弃投标/参选权。
八、报名并递交材料地点
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公室(海珠区南箕路5号三楼)。
九、服务方合格条件
(一)投标或参选方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在本公告发布时,服务方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四)服务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已签署盖章的申请人声明。
十、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的投标或参选方通过资格审核后,我所将组织评审委员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以综合评审方式就价格、技术、商务、质量和数量等方面进行评审,选取项目受委托方。
投标或参选方应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发现不真实、隐瞒、虚报的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或现场告知取消报名资格。
十一、受委托方的确定方式
综合评审过程中,必须有3方或以上同类型经营范围的适格主体参与竞选,通过比选价格、技术、商务、质量和数量等选取被委托方;彼此以自愿、平等为原则,签订相应协议后确定委托与受委托的合作关系。
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或参选方不足3方;报名投标或参选方不足3方的,招标人在确认正式受委托方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南石头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将组织评审委员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以综合评审方式就价格、技术、商务、质量和数量等方面进行评审,具体分值及权重详见下方表格:
(一)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计算价格得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在各服务方的评审报价中,取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服务方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精准至小数点后两位。价格得分=(比选基准价÷服务方投标价×分值)×30%,例如:27.27分=(100000元÷110000元×100%)×30%。
(二)技术评分采用量化打分。评审委员会根据服务方提供的测量技术、对项目理解、进度计划、技术人员及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汇总各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分,取平均分得出最后技术部分的得分,精准至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得分=评审分值×30%,例如:27分=90分×30%。
(三)商务评分采用量化打分。评审委员会根据服务方提供的测量资质、项目业绩和企业信誉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汇总各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分,取平均分得出最后商务部分的得分,精准至小数点后两位。售后服务得分=评审分值×40%,例如:36分=90分×40%。
(四)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服务方的综合得分情况,选取得分最高的服务方为最终服务单位,并在本招标公告发布网址公布最终得分。
综合得分=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例如:90.27分=27.27分+27分+36分。
十二、项目综合评审时间和公布中标/中选方式
(一)综合评审时间将在上述报名时间截止的次日始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公布中标/中选时间将在完成综合评审的次日始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海珠公众信息网。
本招标项目具体事宜由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负责解释。
***:1、甲方需采购,乙方需供应的物料图片
2、申请人声明
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