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完成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专项自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发布的《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新标准,提升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的自律意识,县监测中心于11月初全面部署和落实了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自查工作,并于12月初全面完成。
本次专项自查涉及全县57家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涵盖了粮食、水产、蔬菜、林果等四个行业。为确保自查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县食用农产品监测中心联合有关乡镇对自查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自查内容包括农药、肥料、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新标准,并提交自查书面材料,提出改进计划和措施;对原使用的现不在允许使用目录里的新农药提出允许使用的意见和建议;对未在该作物上登记或该作物上登记很少的农药提出合理化使用建议。同时要求各企业对照绿色食品包装标识使用规定,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包装标识正反面电子照片,以便备查。
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绿色食品认证企业的生产规范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