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残疾人新年拥有了一份维权厚礼
年前,奉贤法院执行法官冒着寒冷将一笔2万元执行款送到了瘫痪在床的康春手中,并承诺以后每年在年中与年末定期***送执行款。二年前,一场车祸让这位年仅28岁的小伙子高位截肢。肇事者为了逃避30多万元的赔偿款,四处躲藏。执行法官经过大量工作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赔偿款分期支付。
康春与家人对法官***送执行款做法甚是感激。其实,这是奉贤区法院、司法与残联联手,为残疾人提供强有力的维权保障。
有纠纷打官司,对常人来说原本就是一件棘手烦恼事,更何况是残疾人,外出行走有障碍,语言表达有障碍,经济条件有障碍,物质环境有障碍,这一系列障碍导致他们打官司难,维权难。对此,奉贤区残联以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为契机,本着努力实现残疾人事业由人文感情型向社会责任型转变、由人文环境型向社会法制型转变的理念,从有效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着手,与该区法院、司法局联手,为残疾人建立了两大服务机构,开通了三大绿色通道。
两大服务机构:区级层面设有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各镇、开发区设有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站。三大绿色通道: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绿色通道;为残疾人设置调解纠纷的绿色通道;为残疾人设置民事裁判的绿色通道。
区司法局在调解涉及残疾人民间纠纷时,实行“四优先”,即在2个工作日内优先受理、在5个工作日内优先调查、在15个工作日内优先调解、达成协议后优先当即履行。
区法院对残疾人涉诉案件,实行“三优先、三***”,即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受理、***开庭审理、***送执行款(物)。
奉贤区在新年伊始推出这一新举措,给残疾人带来了一份维权“厚礼”,使残疾人维权有了坚强后盾。
作者:严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