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红利惠及6700多户纳税人
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实施,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艳平报道:再过一周,营改增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在2012年推出“营改增”试点的基础上,高明区再有6700多户纳税人享受此次扩围所带来的税收红利。
1950年,我国在统一全国税收时设立了营业税,相对简单的征收方式造成了难以避免的“重复征税”,加重了企业负担。从2012年,国家推出“营改增”试点工作,今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实施,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高明区自2012年下半年推出“营改增”试点工作,2015年底确认的营改增纳税人共有1000多户,如今,“营改增”范围在此基础上扩围到房地产、建筑安装、金融保险和生活服务四行业纳税人。
据高明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陈国威介绍,本次地税部门通过迁移平台移交国税的纳税人共有6705户,其中房地产业407户,建筑安装业1154户,金融保险业52户,生活性服务业5092户。目前区国税局的纳税人有16073户,因此本次移交的纳税人将占总纳税人数的29.4%。而现已审核确认的纳税人有5822户,其中年营业税收在500万元以上的、达到“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登记条件的有280户(包括地税户和共管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5542户。2015年上述四类纳税人共入库营业税达59055万元。
“营改增”,是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近年来最大的减税措施,能大大减轻企业负担。他举例说,比如一个杯子进货10元,卖出12元,以前就是以12元全额征收营业税,现在则是以增值的2元征收增值税。
“此次营改增税收红利中,受惠较大的是小规模的生活服务业。此前,该行业营业税率为5%,某些特定行业如娱乐行业的营业税率达到20%,现在‘营改增’ 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陈国威说,虽然新税率可能比之前高,但因为有进项税额等款项的抵扣,最终税负只减不增,做到“多增值多交税,少增值少交税”。
为更好地开展工作,目前高明区国税局已在荷城办税服务大厅增设7个“营改增”办税窗口,今后还计划在杨和镇和更合镇地税办税大厅新增国税办事窗口。
该局征收管理科科长张伟锋表示,建议涉及的纳税人在5月1日前尽快办理三大事项,分别是:纳税人业户迁移核对以及培训,购领国税***和税控设备、其他涉税事项办理和备案(如原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但没有备案的、房地产等行业的简易办法征收等),以确保在5月1日凌晨起可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