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区长效管理丨常态化整治下非机动车违法数量明显下降
自今年5月1日《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区各主要路口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已经形成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行为,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9月23日上午10点,记者在沪宜公路叶城路路口看到,非机动车骑行人横过马路时都能在路口处下车推行,九成以上的骑行人都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但仍有少数心存侥幸者。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我们将对你处罚人民币30元。”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行人王女士,在通过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张波拦下。
张波在处罚的同时,也对王女士进行了非机动车行车安全知识宣介,“忘记戴头盔的话,以后可以直接把头盔放在电动车上,买一把锁锁起来。”王女士诚恳地接受了处罚和教育,“对对对,还是为了自己的安全,我现在就回去拿一下,以后就放在车上。”
张波表示,自今年5月1日《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经过几个月的宣传教育以及路面执法工作,非机动车骑乘人的守法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从沪宜公路叶城路这一路口的情况来看,在刚刚半个小时的执勤执法当中,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不上牌照等违法行为已基本消失,发现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仅3起,相对于这么大的交通流量,违法行为数量比以往降低了很多。”
除了现场执法,今年以来嘉定交警支队还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市民文明出行意识:为代驾和外卖骑手进行《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普及宣讲,向市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通过测试进一步加深《条例》有关内容……
作者:撰稿司舒舒,编辑:唐敏、武利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