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源部关于上思至防城港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1179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98.9618公顷。现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上思至防城港公路项目建设用地
二、土地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上思县叫安镇双板村;那琴乡龙楼村;公正乡枯娄村、那齐村、信良村。
四、被征地村(组)及地类面积
上思县叫安镇双板村农用地4.8339公顷;那琴乡龙楼村农用地3.5266公顷、未利用用地0.3232公顷;公正乡枯娄村农用地34.7948公顷、未利用用地0.1506公顷、那齐村农用地45.4313公顷、未利用用地0.3011公顷、信良村农用地9.6003公顷。
五、土地补偿标准
集体农用地补偿标准为45-45.7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18.-18.3万元/公顷、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4.5-4.575万元/公顷。
六、用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15天),持土地权属证明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上思县土地征收储备中心(联系电话:0770-2078159)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一)凡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调查之日起,抢修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上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