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递补2020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提升动物防疫条件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公示
根据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容县2020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容政办函〔2020〕30号)的相关规定,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2月7日确定了20个“提升动物防疫条件项目”实施主体,由于张世兵养殖场和容县凌莉养殖专业合作社2个实施主体放弃项目实施资格。我局组织养殖场(户)辖区镇的水产畜牧兽医站按照养殖场(户)递交项目申报材料时间的先后顺序再次开展现场核验,共现场核验养殖场(户)3个,其中容县志林家庭农场、广西容县雄源种养专业合作社雄源猪场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经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将拟递补补助的“提升动物防疫条件项目”实施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2021年3月11日-3月17日)。
如对拟递补补助的实施主体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将有关材料于2021年3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水产畜牧与饲料股。联系电话:0775-5312167、5335285。
容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1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