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问题的复函
关于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问题的复函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的函》(揭市水函【2012】65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为积极推进阶梯式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简化用水分类的改革,同意你局提出的市区自来水改革方案申请,同时依有关规定对市区两家自来水公司2009—2011年3年平均含税售水成本进行审核,并于2012年6月28日召开市区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现将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的《揭阳市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揭府函[2012]136号)转给你局,就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一并函复如下:
一、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按市政府批准的《揭阳市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揭府函[2012]136号)的规定执行。
二、新调整的自来水价格从2012年9月1日起见抄水量执行,阶梯式二、三阶梯水价从2013年1月1日起见抄水量执行。
三、你局要积极做好市区自来水价格改革的宣传和对相关单位收费人员的培训及改革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加强对供水企业的价格管理和监督,实现价质同步,确保市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顺利实施。
此复。
***:《揭阳市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揭府函[2012]136号)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水价 管理 复函
(共印15份)
***:
揭府函[2012]136号
关于揭阳市区自来水价格改革问题的批复
市物价局:
揭市价[2012]82号文收悉。经五届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就市区自来水价格改革问题批复如下:
一、为扶持供水企业发展,确实解决供水成本与供水价格严重倒挂问题,原则同意《揭阳市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
二、调价事项从2012年9月1日起见抄水量执行,阶梯式水价从2013年1月1日起见抄水量执行。
三、你局要加强供水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实现价质同步,确保市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顺利实施。
***:《揭阳市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主题词:经济管理 物价 批复
***:
揭阳市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
一、市区自来水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在市区自来水公司已实施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实行两部制阶梯式水价;未能直抄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和其它类用水户只实行两部制水价。
(二)简化用水分类,将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用水、经营性用水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类。
(三)在市区自来水公司直抄到户范围内的低保户、特困户、五保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户每月给予6m³计量水价免收水费的优惠,上述居民可凭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到辖区自来水公司办理有关优惠手续。超过6m³的用水量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计收。
(四)对涉农社区和城中村趸售供水价格给予一定幅度的照顾,以控制农村用水户的用水价格。
(五)加快对市区农村未直抄到户的直供水改造,逐步实现市区供水企业直抄到户,收费到户、服务管理到户,实现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
二、实行两部制阶梯式计量水价
(一)容量水价的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户每月每户5元(以装表口径15mm为基准测算,大于15mm和非居民生活用水户的每月容量水价按附表一执行)。
(二)计量水价的收费标准。
1、居民生活用水由原1.55元/m³调整为1.71元/m³,并实行阶梯式水价(详见附表二)。
一是对直供水范围内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三级阶梯计量水价,水价级差为1:1.5:2。即: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8m³(含28m³),基本水价按1.71元/ m³计收;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8m³~42 m³(含42m³),水价按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即2.57元/ m³;第三阶梯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42 m³以上部分,水价按基本水价的2倍计收,即3.42元/ m³。
每月计量水价=第一级水量×第一级水价+第二级水量×第二级水价+第三级水量×第三级水价。
二是每户用水人口按4人及4人以下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可在各级水量上限基础上相应增加7m³。用水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用水户应到市区自来水公司办理用水人数确认手续。办理时,居民户凭户口簿办理;出租屋用户凭房屋租赁证、身份证及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办理;单位集体宿舍用户凭身份证及单位证明办理;其他用户按有关证明办理。
2、非居民生活用水将原工业用水1.66元/m³、行政事业用水2.18元/m³、经营服务用水2.86元/m³;平均水价为2.16元/m³,
简化为非居民生活用水,计量水价调整为2.58元/m³,其中工业用水2.30元/m³。
3、特种用水:将洗车、营业性舞厅、夜总会、桑拿足浴等用水原水价2.86元/m³,归并为特种用水,计量水价统一调整为5.00元/m³。
4、趸售用水由原1.46元/m³调整为1.57元/m³。趸售后各分类水价由各区政府(管委)研究制定,报市物价局备案。但居民生活用水到户终端计量水价最高不超过3.40元/m³(含污水处理费),容量水价每户每月不超过3.00元。
三、市区物业小区二次供水价格管理问题
(一)市区自来水公司供物业小区总表的计量水价统一为1.96元/m³。
(二)小区内居民生活用水到户计量水价按1.96元/m³执行:小区内各用户的容量水价和其它分类水价按直抄分类水价标准执行。
(三)物业公司收取小区内各用水户的容量水价和其它分类水价的价差,除缴交自来水公司总表容量水价外,剩余部分解决小区内的水损率和二次供水的加压费用。
附表一:
容量水价收费表
单位:元/月 户
备注:以上各项分类容量水价均取整数
附表二:
揭阳市区自来水供水价格(阶梯式水价)计量水价表
单位:元/m³(含税)
备注:以上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