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坚决查处大棚房清理整治发现的两违用地
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严肃查处整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强调,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指示批示和2019年3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会精神,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的整治整改标准,积极向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协调各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国家暗访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各相关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立即启动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发现违法当事人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执法工作机构和人员执法不严、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不护短、不遮丑,依法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制度,严格执法,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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