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创建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实施方案
近年来,通过全县上下不懈努力,全县食品药品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014年,我县被省食安办列为沧州市首批5个创建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之一。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食药安全 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3—2015年)》,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强力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二、创建目标
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通过健全工作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宣传教育,使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创建内容
(一)健全组织机构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办、县食药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切实抓好创建工作。
2.健全监管网络。各乡镇要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做到有机构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办公设备、有目标责任、有经费保障、有工作制度。各行政村和社区明确若干名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考核奖励。
(二)建立“五大体系”
1.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
2.考评体系。制定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考评奖惩机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乡镇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并做到有考核、有评比、有奖惩。
3.信息体系。制定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与发布制度,建立县、乡、村及相关监管部门互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络。
4.诚信体系。加强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激励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落实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受到惩戒。
5.宣传体系。充分发挥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作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和科学知识。
(三)加强食品监管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认真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整治;建立健全农产品经营索证索票制度;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2.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生鲜乳收购站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加强日常监管。生鲜乳收购、运输企业100%持有有效证件,全年无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全力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流入市场、餐馆的猪肉达到100%检验检疫合格。
3.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加强食品生产加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日常监管,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可追溯率达到100%。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率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率达到100%。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
4.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坚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乡镇以上经营户持照经营率达到100%,县城以上农贸市场摊位挂牌经营(含临时许可)率达100%。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所有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率达100%,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率达100%,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所有食品经营单位监督巡查覆盖率达100%,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
5.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对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学校食堂加强监管,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不予许可。餐饮单位对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率达100%,对购进和使用食品原料建立台账登记率达100%;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所有餐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超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查处率达100%,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餐饮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
6.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监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管理规范,检验检疫和屠宰程序符合规定。生猪定点屠宰率100%,进厂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出厂肉品合格率达到100%;超市、农贸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厂(场),乡村市场出售肉品检验检疫率达100%。
(四)加强药械监管
加强对辖区内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规范药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实现监管全覆盖复,确保辖区内无制售、销售假劣药行为,无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五)应急管理
1.建立县、乡、村三级应急管理网络,部门分工及责任明确。监管部门和企业有专项预案。
2.食品药品安全投诉处理率达100%。
3.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到位。
四、工作步骤
创建活动实施时间为2014年4月至11月,具体步骤如下:
(一)考察调研阶段(3月)。通过实地考察,学习借鉴兄弟县(市)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具有自身特点的实施方案和措施。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制定创建方案,召开创建大会。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等全方位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营造良好氛围。
(三)全面实施阶段(5月至10月)。根据创建方案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各项创建指标任务,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并对进展情况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四)迎评迎检阶段(11月)。由县政府向省食安办提出验收申请,并做好迎评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各乡镇、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列入对各乡镇、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的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措施,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需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协调和参谋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创建工作协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内容全面达标。
(四)注重实效,督促检查。县创建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通报进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责任追究。
(五)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常识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要加强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在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醒目位置以及集市、路口等地方张贴宣传口号和警示标语,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的意义和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